2026年启东市惠萍镇(河湾村)农村道路路灯养护工程采购即将实施,现就本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。
一、养护内容:
|
序号 |
项目所在地 |
工程量 |
工程地点 |
|
1 |
启东市惠萍镇河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|
304 |
河湾村 |
|
1.养护期一年,对路灯的巡视检修,更换损坏的灯具、灯架等,路灯工作时间的调整,更换、零星维修等工作(所有材料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)。全费用单价含材料费、人工费、机械费、税金等所有费用。 |
|||
二、报价供应商的要求:
1、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;
2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三、约定事项
1.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将报价文件于 2026年6月1 日 17:00 前,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1041402348@qq.com ,联系人: 黄健美 ,联系电话: 15190914865
2.上述采购需求为最低要求,不得负偏离,否则视为无效报价。
3.服务期:一年。
4.质量要求:符合采购需求。
5.服务地点:启东市惠萍镇河湾村指定地点。
6.报价费用说明: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。包含人工、机械、材料、设备、管理费、利润、措施费、规费、税金、大型机械进出场费、风险费、政策性文件、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等,养护考核时须提供考核人员的乘用车辆,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。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。
7.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须提供: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市场询价表均加盖单位公章。
8.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:养护费根据采购人的考核情况,养护期满后支付合同价的70%,结算以审计核定价为准,余款在养护期满,配合完成养护移交后按审计核定单全部付清(利息不计)。
9.其他:(1)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、如实报价,如发现虚假报价的,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单位黑名单;(2)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,因此价格仅供参考;(3)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,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。
启东市惠萍镇河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
2026年 5 月27 日
附件
2026年启东市惠萍镇(河湾村)农村道路路灯养护工程采购
市场询价表
|
序号 |
项目所在地 |
工程量 |
工程地点 |
|
1 |
启东市惠萍镇河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|
304 |
河湾村 |
|
备 注 |
1.养护期一年,对路灯的巡视检修,更换损坏的灯具、灯架等,路灯工作时间的调整,更换、零星维修等工作(所有材料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)。全费用单价含材料费、人工费、机械费、税金等所有费用。
|
||
|
报价 |
大写: 元 (¥:元) |
||
本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,手填无效。
报价单位(盖章):
报价人:
联系电话:
报价日期: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