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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管理工作会议召开
发布时间:2016-07-08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

 

 
 
三项补贴并项  每亩补贴110元
7月5日上午,全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管理工作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会议室召开。
根据江苏省财政厅、农业委员会《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(耕地地力保护)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从2016年起,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“三项补贴”改革,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,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。
会议指出,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“三项补贴”改革相关措施,我市研究制定了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。根据实施方案,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,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种植的,按承包协议处理。补贴标准为110元/亩。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、林地、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、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及长年抛荒地、占补平衡中“补”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。
会议要求,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,密切配合、及时协调,切实抓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,确保农业“三项补贴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;要强化政策宣传,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,设立热线电话,接受农户咨询及投诉,赢得广大农民群众及基层干部的理解和支持;要规范操作程序,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做好补贴面积核定、登记造册、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,坚持公开透明、阳光操作;强化监督检查,设立补贴监督电话,切实加强资金管理,做好补贴档案管理,建立财政、农业、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,加强各环节监管,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