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免除低收入人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
近日,我市出台文件,贯彻落实省农 委免除低收入人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,免除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。此举 惠及全市9388户低收入农户。
根据省农委 《关于免除低收入人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通知》 精神,免除对象是经过扶贫部 门认定的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,全额免除一 事一议筹资筹劳负担,免除期限为低收入人口在 建档立卡存续期间及认定脱贫后两年内,都享受免除政策。
我市现行的一事一议筹资标准是以村为单位,在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总额的前提下,每个全员劳动力不得超过18元,每亩承包土地不得超过11 元;筹劳标准是每个全员劳动力全年4个工日,经征得村民同意后,可实行以资代劳,工价为每个工日10元。据统计,我市2016年建档立卡低收入人 口共9388 户,14747人,估计落实政策后,全市共 免除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约20万元。